温岭市人民政府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敬告:请您仔细阅读本《网络拍卖(竞价)规则》的全部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网络拍卖(竞价)规则》的任一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本《网络拍卖(竞价)规则》中相关内容的解释,请您不要继续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网 络 拍 卖(竞 价) 规 则

一、总则

1.本《网络拍卖(竞价)规则》中,下述名称的释义为:

1交易中心,是指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交易所,是指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台州市浙东拍卖有限公司以及其他代理产权交易的机构。

3交易网,是指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即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及其所属网页。

4网络平台,是指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产权网络拍卖(竞价)平台及其相关网页、互联网信息服务及技术支持,该网络平台由交易中心委托的宁波杰瑞软件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及技术支持。

5动态报价系统:交易所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温岭市产权交易网上拍卖(竞价)系统。动态报价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竞价。

6网络拍卖(竞价),是指由委托方向交易中心递交拍卖(竞价)标的,由委托方通过网络平台的动态报价系统从事的拍卖(竞价)活动。

7网络拍卖(竞价)当事人,是指交易所、交易中心、委托方、竞买人、买受人、为网络平台提供服务及技术支持的机构、为网络拍卖(竞价)提供相关服务或劳务的其他主体。

8交易规则,是指网络拍卖(竞价)当事人应当遵循的规则,包括且不限于《网络拍卖(竞价)规则》、《网络拍卖(竞价)公告》、《网络拍卖(竞价)须知》、《特别说明》、《成交确认书(样本)》、《竞买人声明与承诺》、《拍卖(竞价)记录》、《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用户服务协议》。

9竞买人,是指符合交易规则的相关要求,并完成了交易网上报名(含在交易网上注册)、交纳了竞买保证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10买受人,是指在网络拍卖(竞价)中最高应价且达到保留价而竞得标的竞买人。

2. 本《网络拍卖(竞价)规则》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参照互联网交易惯例制定。在交易网动态报价系统进行网络拍卖(竞价)活动,适用本《网络拍卖(竞价)规则》。本《网络拍卖(竞价)规则》适用所有网络拍卖(竞价)当事人。

3.网络拍卖(竞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网络拍卖(竞价)的当事人应按照交易规则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易。

4.交易中心仅提供交易平台,只对其法定职能范围内的交易程序负责,不对下述事宜承担任何责任:竞买标的任何瑕疵、缺陷;竞买人未及时关注交易网信息、动态报价系统的报价信息;竞买人自身终端(含硬件或软件的性能)、IP地址、用户名、网络异常等导致无法正常报价;报价活动的时间以动态竞拍系统时间为准,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动态报价系统时间不一致而导致竞买人未按时参与报价;竞买人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致其注册帐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拍卖(竞价)标的存在瑕疵、丢失、灭失、毁损等及其引起的损失;因网络拍卖(竞价)的其他当事人违约引起的任何纠纷。

5.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报价活动可能产生争议的,交易所有权终止报价活动,同时不承担任何责任。

6. 委托人依法组织和开展网络拍卖(竞价)活动,参加网络拍卖(竞价)的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严格遵循交易规则并对自己的全部行为负责。

7.委托人有权在本《网络拍卖(竞价)规则》的基础上,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解释和处理本《网络拍卖(竞价)规则》未提及的问题和事宜。 

二、竞买人

1. 竞买人需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竞买人应详细阅读并完全接受《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用户服务协议》的要求;

2)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前,在交易网站进行产权交易用户的注册,完成竞买人注册的信息填写,上传审核通过即注册成功;

3)注册成功后,凭账号、密码登录后进行网上操作;

4)在交易网站的网络拍卖(竞价)系统上,详细阅读并接受网络拍卖(竞价)规则;

5)按《网络拍卖(竞价)公告》的规定向交易所缴纳竞买保证金;

6)符合交易规则的其他相关要求。

普通竞买人应在参与竞价前办理完毕上述全部手续。对于竞买标的拥有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以下简称优先权人)如需参加网络拍卖(竞价)的,则应按上述要求办理有关报名手续、缴纳竞买保证金待委托人对其优先购买权的进行审核认可后,方具备竞买资格,未办理上述手续的视为放弃包括优先购买权在内的相关权利。

2. 竞买人对其向交易中心填写、上传、提交的全部资料及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竞买人若不符合交易规则规定的任一要求的,均视为不具备竞买资格,交易所有权在网络拍卖(竞价)活动的任何阶段否决其参加网络拍卖(竞价)活动的资格、解除其拍卖(竞价)成交法律关系(含已经签署的《网络拍卖(竞价)成交确认书》),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3.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仔细阅读与该项拍卖(竞价)标的相关的交易规则,应自行查阅该项拍卖(竞价)标的相关的资料,了解该项拍卖(竞价)标的竞买人(含买受人)的资格和条件,竞买人应对其是否符合竞买人(含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承担全部责任。因竞买人注册时提供的信息失实、未及时更新、错误等导致的任何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与交易所无涉,且竞买人还可能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法律责任。

4.竞买人应自行了解交易网上产权交易页面的交易规则等相关资料,也可通过交易网的《拍卖(竞价)公告》上的电话进行询问,或直接咨询交易中心、交易所的工作人员,但前述人员的答复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竞价)标的之任何担保,且前述人员无需对其介绍或评价中的不准确或者遗漏之处负责。交易所有权在网络竞价前,对网络竞价作出延期或取消的决定,交易所作出该等决定后应及时通知竞买人,竞买人不得因此向委托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5. 网络拍卖(竞价)以拍卖(竞价)标的现状(含权利现状,下同)进行拍卖(竞价),交易规则对拍卖(竞价)标的的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在《网络拍卖(竞价)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通过仔细阅读与该项拍卖(竞价)标的相关的交易规则;询问委托方、交易所的有关人员;查阅有关档案及资料;对拍卖(竞价)标的进行评价或估值;到实地查看标的物等方式进行尽职调查,以获取拍卖(竞价)标的现状等详细情况和具体信息。竞买人对拍卖(竞价)标的任何全部或部分的异议,均应在《网络拍卖(竞价)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向委托人提出,否则视为其已经完全行使了上述了解竞价标的的权利和方法,并完全同意和接受拍卖(竞价)标的现状及存在的瑕疵。

6. 竞买人应按《拍卖(竞价)公告》的规定向交易所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作为参加相应网络拍卖(竞价)活动的竞买保证金。保证金用途为:竞买人(即其后的买受人)保证自竞得拍卖(竞价)标的之时起,应按该次网络拍卖(竞价)交易规则的要求履行其全部义务,若竞买人(含买受人)有任何违约情形,则其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不予返还;如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网络拍卖(竞价)当事人损失的,竞买人须另行向网络拍卖(竞价)当事人赔偿。

7. 竞买人一旦向交易所缴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完全了解拍卖(竞价)标的,完全接受拍卖(竞价)标的及与其相关的一切真伪、瑕疵、缺陷,完全接受该项拍卖(竞价)标的相关交易规则的所有条款,且对竞买拍卖(竞价)标的行为及其后对拍卖(竞价)标的行使权利期间的各种风险、状态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8.竞买人如未竞得拍卖(竞价)标的,且竞买人不存在违反交易规则的情况,交易所将于结果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缴纳账户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竞买

1. 在竞买期间,若交纳保证金的人数未达到到有效竞买人数,该次竞价无效。若交易规则对该次竞买人的人数有特殊要求的,执行该特殊要求。

2.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是代表竞买人身份和竞买权的重要标志。竞买人应自行妥善保管,并在网络拍卖(竞价)竞价过程中谨慎使用。竞买人须对本人、其他任何人使用竞买人帐号和密码的应价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即任何人使用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应价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系其本人的意思表示,其后果均由竞买人承担。

3. 网络拍卖(竞价)的动态报价系统均按拍卖(竞价)标的现状进行报价竞价,网络拍卖(竞价)若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竞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起拍价以拍卖(竞价)开始时页面上设置的价格为准。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法律责任。拍卖(竞价)结束时,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到保留价的,视为拍卖(竞价)成交,该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保留价的,视为流拍。

4. 网络拍卖(竞价)的动态报价系统采取如下报价方式:

1竞价截止时间前5分钟,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竞价期组成,每个限时竞价期为5分钟。若在前一个限时竞价期内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期,直至最后一个限时竞价期内没有出现新的有效报价为止。此时,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达到保留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若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未达到保留价的,则流拍。即:当竞价标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若有竞买人出价,则系统将会自动延长5分钟的竞价时间,直至最后一个为期5分钟的限时竞价期内无任何应价,则竞价结束。例如:某竞价标的网络竞价预设结束时间为8810点整,若有竞买人在8895815秒出价,则系统将网络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88100315秒;若在1003分有竞买人继续出价,则系统将自动延时到1008……以此类推,直到最后一秒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该网络竞价结束。因每个竞买人的电脑、网络设备差异以及网络延迟等原因,可能导致竞买人自身电脑显示的时间和倒计时存在细微的误差,竞买人应谨慎、尽早报价,避免由上述原因所导致的报价差池,其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对于拍卖(竞价)竞价标的有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以下简称“优先权人”)在同等价位下享有优先拍卖(竞价)成交权。优先权人的报价视为跟价,若其报价与其他最高报价同等价位且达到保留价的,则由优先权人成为买受人。若同一竞价存在二人以上优先权人出价同等且达到保留价的,以先行权者优先。

3优先权人必须完成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等手续,竞买时必须参与竞价。

4报价结束后,动态报价系统将自动生成报价信息《拍卖(竞价)记录》。交易所确认《拍卖(竞价)记录》后,《拍卖(竞价)记录》可供网络拍卖(竞价)当事人查阅或打印,交易所将拍卖(竞价)成交情况通知委托方。

5. 在竞买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前的任何阶段(含竞价会前、竞价会进行中),委托人有权根据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委托人或交易所或交易中心要求、法院或司法部门或行政部门或政府部门的任何形式的指令)决定终止本次网络拍卖(竞价)或终止任一拍卖(竞价)标的网络拍卖(竞价)。网络拍卖(竞价)终止的,所有竞买人的应价作废。委托方、交易所、交易中心不向竞买人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竞价保证金将按《网络拍卖(竞价)须知》的规定全数退还(不计利息)。

6.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参与拍卖(竞价),不得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操纵网络拍卖(竞价)价格,不得与其他竞买人相互串通、恶意压价,不得在报名注册时提供虚假资料,不得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否则,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网络拍卖(竞价)、拒绝该等竞买人参加拍卖(竞价)或取消其买受人资格,且交易所有权决定该等竞买人的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追究该等竞买人的法律责任。

 

四、移交

1.网络拍卖(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网络拍卖(竞价)须知》规定的时间内,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见《成交确认书(样本)》,下同)。网络拍卖(竞价)成交后,除竞买人(含买受人)资格或条件不符合之外,不论买受人是否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的全部条款即对竞买人生效并产生约束力。网络拍卖(竞价)成交后,即使拍卖(竞价)标的仍由委托方保管,拍卖(竞价)标的之风险亦转由买受人承受。《成交确认书》签署后,《网络拍卖(竞价)规则》、《拍卖(竞价)公告》、《网络拍卖(竞价)须知》、《特别说明》、《成交确认书(样本)》、《竞买人声明与承诺》、《拍卖(竞价)记录》、《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用户服务协议》均作为《网络拍卖(竞价)成交确认书》的附件,且上述全部文件均与《成交确认书》具同等效力,买受人应一并遵循。

2. 买受人应按《网络拍卖(竞价)须知》规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拍卖(竞价)成交款、买受方佣金。买受方缴纳佣金后,保证金可以转为拍卖(竞价)成交款。买受方佣金的金额由《网络拍卖(竞价)须知》确定。

3. 网络拍卖(竞价)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竞价)时的起拍价、应价、成交价均不包含标的权利登记、变更、标的交付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委托方佣金及买受方佣金。

4. 若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逾期未支付全部拍卖(竞价)成交价款或买受佣金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其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上述情形下,因重新拍卖(竞价)的拍卖(竞价)成交价低于原拍卖(竞价)成交价而造成差价的,该差价及主张该差价的费用均由原买受人承担。

5. 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竞价)成交款、买受方佣金后,交易所向买受人开具佣金发票,至此,交易所作为委托方的受托人,为委托方与买受人之间的签约所提供的网络拍卖(竞价)服务全部完毕,且本次网络拍卖(竞价)事宜全部终止。交易所一旦向买受人提交《成交确认书》、开具佣金发票,即视为委托人的全部竞价义务履行完毕。

6. 交易所向买受人提交《成交确认书》、开具佣金发票后,买受人作为买卖合同的相对人,由买受人与委托方之间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予以履行,该买卖法律关系与交易所无涉。买受人应凭交易所向其提交的《成交确认书》、佣金发票、交易所出具的拍卖(竞价)成交款收据,自行、主动向委托方提出拍卖(竞价)标的移交请求,并按委托方的要求办理拍卖(竞价)标的移交手续,相关的税收、规费及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7. 买受人对拍卖(竞价)标的移交的异议均应向委托方提出,若交易所向买受人提交《成交确认书》、开具佣金发票、拍卖(竞价)成交款收据后一个月内,买受人未对拍卖(竞价)标的移交向委托方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委托方的拍卖(竞价)标的移交完毕且买受人对此无异议。若拍卖(竞价)人向买受人提交《成交确认书》、开具佣金发票、拍卖(竞价)成交款收据后一个月内,未向委托方接收或管领拍卖(竞价)标的的,则买受人应每日向委托方支付竞价成交价千分之五的保管费。

8. 在委托方向买受人交付拍卖(竞价)标的前,非因委托方出于故意侵害或损坏拍卖(竞价)标的的,而致拍卖(竞价)标的现状的任何变化,均视为拍卖(竞价)标的现状未改变且委托方已经尽到尽职保管的义务。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若拍卖(竞价)标的自展示日至拍卖(竞价)标的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则买受人不因拍卖(竞价)标的前述的变化而请求委托方、交易所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拍卖(竞价)标的实物的接收或管领,由买受人自行与委托方衔接办理,必要时委托方和交易所可进行适当协助,但此等协助并不是委托方和交易所的必尽义务。对拍卖(竞价)标的的占有、清场、腾退、入户、搬运、登记等相关法律事宜,及与拍卖(竞价)标的相关的契约关系的延续、变更、终止等相关法律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上述事宜均与交易所无涉,且交易所亦不代扣有关各方应缴纳的税费。

9. 买受人对所购得拍卖(竞价)标的之处置,须按政府或有关部门的法律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1. 竞买人或买受人同意按下述方式对其进行通知或催告事宜:在交易网上公开向其发送,或以其注册时登记的电子邮箱向其发送,或以其注册时登记的手机短信向其发送,或以其注册时登记的身份证地址向其邮寄,自交易所、委托方、将通知或催告的发出视为送达完成,且竞买人或买受人同意按上述途径的通知或催告的发送之日即视为接受相关通知或催告的内容。

2. 竞买人对本次交易项目过程中所知悉的有关委托方的商业信息,若该商业信息经交易所、委托方明确要求保密的,则竞买人对该商业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3. 因网络拍卖(竞价)事宜所引起的任何争议,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如以协商方式不能解决的,则向交易所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交易规则的其他语言译本仅供参考所用,如与中文原本有任何抵触,将以中文原本为准。且买受人亦同意在整个竞价相关事宜中,以产权所保存的交易规则文本为最终有效文本,并受其约束。

 

 

 

 

 


 我阅读理解并接受《网络拍卖(竞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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